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,石林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,念好“准、快、实、严”四字诀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截止目前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5件,办结14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,给予问责处理2人。
“准”字为先,精准精确信访受理。紧紧围绕基层干部涉嫌贪污、挪用、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,涉嫌骗取、冒领国家扶贫资金,涉嫌在落实扶贫过程中优亲厚友、显失公平;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涉嫌失职渎职,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,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、或者发现后不处理不纠正的行为。以此作为判断依据,建立专项台账,及时转办、移送,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,精准精确地做好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。
“快”字为要,快查快办研判处置。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,突出一个“快”字,提高处置效率,优先组织力量办理,做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、拟办、领导批示并转相关承办单位,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案管室,坚决防止信访举报件积压、搁置,坚决避免错过最佳办理时机影响问题解决。
“严”字为重,严肃问责落实责任。做好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专项统计,及时掌握受理总量、办理进度、查实情况、未办结数等关键指标情况。对责任不落实、推进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不力,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、造成不良后果,以及顶着不办、压着不查,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失职渎职者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,不断强化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。
“实”字为本,从严从实进行督办。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有效解决,县纪委把对承办单位组织不力、办理不认真、进度缓慢的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、需要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持的,超出办理期限仍未报告结果的,以及交办后群众仍然重复举报的作为工作重点,由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,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,限期解决,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,追责不到位不放过。(李文翔)